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东至管理分中心项目、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房建工程项目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5 浏览次数:478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东至管理分中心项目、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房建工程项目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采 购 人: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01包东鄱高速项目,采用PPP方式建设,根据项目办的安排,采用永临结合模式建设,该分中心建设后作为东鄱高速项目办用房,后期移交管理中心。该项目东至收费站用地范围内建设东至分中心,综合楼(4层)、食堂、设备房,总建筑面积3620平方米。
02包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房建工程项目:起于祁门县金字牌镇附近,顺接在建的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途经祁门县凫峰镇、休宁县流口镇、汪村镇,止于四九尖山附近,终点对接在建的德上高速江西境婺源段,主线高速公路全长 31.17km,汪村互通连接线长 2.81km。本项目设置了完善的通讯、监控、收费以及安全设施,设置管理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隧道管理所 1 处,设有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2 处。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来自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清单。
2.4 品牌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5 合同包划分:2个采购包。
2.6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12.87万元,02包人民币45.4万元。
注:本项目中不同的包段,供应商均可以参与。多包段的成交原则:允许多包段中标。
2.7 交货期:在接到甲方下单通知后,7日内货到现场并调试安装(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度)。
2.8交货地点: 01包东至县高速出口处(S27安东高速入口处),02包汪村收费站、凫峰收费站、凫峰服务区,具体详细交货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两包通用)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制造商/厂家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有生产、销售采购人所需材料的能力;经销商/代理商参加询比的,应具备销售采购人所需材料的能力(提供所投产品业绩进行证明)。
(2)业绩最低要求:
至少提供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万元的电器类合同业绩,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增值税发票(或提供不低于资格审查要求业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未提供或提供发票金额不足的,该业绩无效。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②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采购文件所要求内容的(如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含多项材料(设备),则合同中应能体现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设备)的内容和金额,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供货单据、供货发票、业主验收单等能证明相关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⑥其他要求: / 。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须在“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ahjggroup.com)“招标公告”栏目了解项目信息、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咨询电话:0551-62265211、13866130523。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4时30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08室。
6.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12室职工书屋(地点)现场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7.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01包响应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本项目02包响应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所示账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
响应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 名: 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1302012119200034038
付款备注:东鄱、皖赣电器响应保证 包段
上述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响应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
(1)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①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②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上述账户,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
(2)成交公示后,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ahjggroup.com)“招标公告”栏目中发布。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08室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余工、方工
电 话: 13866130523、15256002215
电子邮箱: /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东至管理分中心项目、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房建工程项目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采 购 人: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01包东鄱高速项目,采用PPP方式建设,根据项目办的安排,采用永临结合模式建设,该分中心建设后作为东鄱高速项目办用房,后期移交管理中心。该项目东至收费站用地范围内建设东至分中心,综合楼(4层)、食堂、设备房,总建筑面积3620平方米。
02包G0321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房建工程项目:起于祁门县金字牌镇附近,顺接在建的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途经祁门县凫峰镇、休宁县流口镇、汪村镇,止于四九尖山附近,终点对接在建的德上高速江西境婺源段,主线高速公路全长 31.17km,汪村互通连接线长 2.81km。本项目设置了完善的通讯、监控、收费以及安全设施,设置管理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隧道管理所 1 处,设有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2 处。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100%来自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清单。
2.4 品牌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2.5 合同包划分:2个采购包。
2.6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12.87万元,02包人民币45.4万元。
注:本项目中不同的包段,供应商均可以参与。多包段的成交原则:允许多包段中标。
2.7 交货期:在接到甲方下单通知后,7日内货到现场并调试安装(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度)。
2.8交货地点: 01包东至县高速出口处(S27安东高速入口处),02包汪村收费站、凫峰收费站、凫峰服务区,具体详细交货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两包通用)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制造商/厂家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有生产、销售采购人所需材料的能力;经销商/代理商参加询比的,应具备销售采购人所需材料的能力(提供所投产品业绩进行证明)。
(2)业绩最低要求:
至少提供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万元的电器类合同业绩,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增值税发票(或提供不低于资格审查要求业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未提供或提供发票金额不足的,该业绩无效。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②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采购文件所要求内容的(如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含多项材料(设备),则合同中应能体现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设备)的内容和金额,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供货单据、供货发票、业主验收单等能证明相关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⑥其他要求: / 。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须在“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ahjggroup.com)“招标公告”栏目了解项目信息、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咨询电话:0551-62265211、13866130523。采购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4时30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08室。
6.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楼1012室职工书屋(地点)现场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7.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01包响应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本项目02包响应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所示账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
响应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 名: 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1302012119200034038
付款备注:东鄱、皖赣电器响应保证 包段
上述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响应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
(1)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①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②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上述账户,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
(2)成交公示后,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ahjggroup.com)“招标公告”栏目中发布。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经工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588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008室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余工、方工
电 话: 13866130523、15256002215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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